为了在“双十一”的时候低价买到心头好,在广州天河上班的白领小鹏一个多月前便通过层层比价,在购物车里准备了30多件产品待抢。而与小鹏形成强烈对比的是,白领陈小姐对“双十一”从来无感。
这个“双十一”,你是疯狂“剁手族”还是清心寡欲的“无感派”?或许都能从他们的故事里找到自己的影子。
“无感派”:一分钱一分货
对电子支付没有安全感 情愿在实体店“跑断腿”
今年三十出头的陈小姐,是天河岗顶一家公司的白领。
随着“双十一”的临近,陈小姐线上线下的朋友圈都是一副准备“拼杀”的架势。当有同事向她极力推荐一大型旅游公司“3000元游马尔代夫”的“双十一”促销,陈小姐的第一反应是:“你用膝盖想一下,连成本都不够,你别被骗了。”但同事却认真反驳说:“这是一家正规大公司,没毛病。”
陈小姐自述,她对“双十一”从来无感,自己甚至没有银行卡,更别说淘宝账号和支付宝。据她自己了解,在电商时代,其实像她这样完全隔绝的“活化石”大有人在。
陈小姐说,自己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,特别是电子支付,所以一直没办银行卡,有时拿存折去银行取钱需排上一个多小时的队,“但存折相对安全,花点时间也是值得的”。
其实,淘宝刚刚兴起的时候,陈小姐也曾有过若干次网购的经历。一次偶然的机会下,喜爱养肉肉植物的她,发现有同事在网上买这些植物,而且韩国的、非洲的,什么品种都有。
陈小姐看到网上的价格更是惊呆了,一种俗称“大屁股”的品种,一棵只要3块钱,而她辛辛苦苦跑去芳村买的话要贵近十倍,“当时我就动心了,一口气托同事帮我买了4株”。
但到货后,她失望地发现这些肉肉植物的“屁股”一点都不大,比她在市场上买的小一半都不止,“真的逊色很多”。
在经历类似数次不称心的网购后,陈小姐坚信,“‘一分钱一分货’的老话自有其存在道理,一切的狂欢都与我无关,我心甘情愿地做一个古人”。
陈小姐坦言,今时今日,电商平台有多强大自不必说,跑几个商场都买不到的单人蚊帐,朋友随手就给她在手机上搜出十几个款式,同时收获对方看“古人”的眼神。
但与办理一个支付宝需要银行卡、密码、身份证而可能出现的风险相比,陈小姐还是愿意选择在实体店消费得安心,这个“双十一”,她还是和往年一样,选择静静地看着身边的人疯狂血拼。
“剁手族”:便宜是其次,最主要是方便
十余年“电商依赖症患者” 花在网购上的钱一年十几万
家住天河东路的苏女士对网购可以说是到了完全依赖的地步。
苏女士告诉记者,自己在一家企业上班,每天的工作都非常的忙碌,常常需要工作到深夜,儿子的晚餐都是在托管机构解决。工作之余,苏女士还要操持家里的柴米油盐,网购兴起之前,她基本上是每次去一次超市扫货,每次都至少要提塞满洗发水、沐浴露等两大袋东西回家,“特别麻烦”。
2005年前后,苏女士与小区的邻居一起团购了用于手工制作的布匹、扣子等原材料,这是苏女士第一次网购,给她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:“网上的东西好齐,感觉还不错。”
2011年前后,苏女士不幸扭伤了腰,康复后再去超市提两袋东西回来也很吃力。后来苏女士了解到,网上也开设了超市,不仅品种齐全,还能快递送货上门。
“对我来说,是否便宜是其次,最主要是方便。平时太忙,真的不想去逛超市。”苏女士说,后来小到一粒纽扣,大到一台彩电,她都是直接在网上买的,“半年也去不了一次超市,每年在网购上的花费平均五六万元,遇上添置大家电时,一年要花费十几万。”
对网购越来越依赖的同时,苏女士也找到了一些网购的门道。
她有一个妈妈微信群,群友多是全职妈妈,每天都有妈妈义务在上面发布各种优惠,“今天这家店又买满多少送牛奶,明天那家店又有很高的折扣等”。
“死心派”:都是套路,今年不陪你们玩
年年双十一“剁手”数千元 看透套路后一件都不想买
在珠江新城上班的年轻白领诗瑶已经有10年的网购经验了,从2009年第一次天猫“双十一”购物节开始,每年的11月11日她都会血战一番,几乎每年都会一次买上几千块钱的东西。然而今年,直到11月10日下午,诗瑶的购物车中依然没有添加任何“双十一”商品。她宣布:“我已经对‘双十一’死心了,说白了全是套路,不想再折腾了。”
“快递慢先不说,如果优惠力度足够大,多等几天也没关系,但问题是现在的优惠已经变味了。”诗瑶细数“双十一”的“几宗罪”,说在她的记忆里,最初的“双十一”就是简单粗暴地减价销售,十分痛快。但近年来,“双十一”的优惠规则和限制越来越多,如果不仔细阅读那长长的优惠说明,就算领到了点优惠券也是不知道怎么使用的。随着越来越多平台加入“双十一”,不同平台优惠方法又不同,光是研究优惠规则就得花上几天时间。
一些使用规则相对简单的“立减”优惠券,大多都只能在少数指定的商家中使用,而且还要在指定时段蹲在电脑前抢,“等我研究出那张券能在哪里用的时候,(券)早已经被人抢完了”。
诗瑶打开了今年天猫“双十一购物券发放及使用规则”的页面给记者看,显示光是规则介绍有约2000字,“真的有人能看完吗?”按照上面的规则,诗瑶的同事茵茵虽然领到了9张面额为10元的优惠券,但其准备购买的8件促销商品中却只有2件可以用,而且只能用掉其中两张。
诗瑶还直言,结合这些年累积的网购经验,她认为“双十一”的促销都是套路,比如她去年“双十一”熬夜花199元“抢”了一件写着原价388元的外套,到了12号一看,售价不过是209元,而今年“双十一”前夕,她发现自己收藏已久的一条裙子从338元一夜暴涨到580元,价格下方小字写着“双十一狂欢价328元”。
“既不用抢又不用研究优惠法则的商品,大多都是先涨价再降价,实际上比平时卖的也就便宜了十几块,但等待快递的时间也可能要多十几天。”诗瑶笑道。
各位“亲”们买得痛快吗?如果这时候缓过神来了,该考虑一下可能出现的手尾问题啦。以下三个案例或许能给网购的你提供警示。
网站上买到假货,平台要不要担责?
冯某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向某食品专营店购买进口的大豆异黄酮片,产品标签显示生产者为某科技公司。后冯某认为该产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,然而向某网络公司要求赔偿被拒。
冯某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某科技公司和某网络公司违规生产,相关行政部门经调查答复:按照某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资料,某科技公司已被注销,某网络公司近三年均不在其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办公。冯某遂起诉要求某网络交易平台返还货款并支付货款10倍赔偿金。
法院审理认为,冯某无法向实际销售者主张权利,而某网络交易平台自称,某网络公司在进入其网络平台之时进行了登记并通过审查。因此,该平台应有能力举证证实某网络公司真实的联系方式,如今做不到,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。故判决某网络交易平台向冯某退还货款并支付货款10倍赔偿金。
商家拒发“秒杀”商品,到底怎么赔?
2011年8月,刘某在纳纳购公司网站上用0.01元每台的价格“秒杀”了100台音响,后因纳纳购公司不肯全部交货,被刘某告上法院,索赔损失9900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纳纳购公司构成违约。但刘某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据证实其实际的损失情况,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,对刘某的损失应以按照购买一台音箱的索赔数额确定为宜,现刘某起诉要求纳纳购公司按每台100元的价格进行赔偿,故纳纳购公司应向刘某支付赔偿款100元。
商家广告夸大宣传,算不算欺诈?
广州市民小梁于2013年1月,被某品牌手机广告语吸引,并在该手机官方网站上,网购了一台手机和一张MI极清高透贴膜,分别花费2299元和30元,共2329元。
几天后,小梁收到产品,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所购的手机经常在非使用状态下自动重启,有几次所安装的程序还全部丢失。小梁认为该手机的广告宣传是违法的,属于虚假夸大。
小梁觉得网购的手机并不属于顶级手机。其以生产该手机的公司违反广告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欺诈为由,起诉要求生产该手机的公司返还购物款2329元同时赔偿2329元,此外要支付误工费、交通费、律师费等并书面赔礼道歉、召回同款产品。
法院认为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欺诈行为的认定,欺诈行为应同时满足3个要件:存在欺诈行为、存在欺诈故意、受害人的错误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,故驳回小梁的请求。
■新快报记者 罗汉章 彭程 周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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